各单位:
财务服务大厅暑假期间可办理支票领取、汇款以及公务卡报销业务,8月31日、9月2日(周三)可办理正常报销业务。
具体安排如下:
周一 |
周三 |
周四 |
7月20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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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3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7月27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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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0日(报销公务卡) |
8月 3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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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 6日(报销公务卡) |
8月10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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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3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8月17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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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0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8月24日(取支票、汇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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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(报销公务卡) |
8月31日(正常报销) |
9月2日(正常报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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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办理时间 |
上午: 8:30--11:30 下午:14:00--17:00 |
注意事项:
(1)劳务费受理时间:
7月份接收纸质劳务费用表的截止时间为7月17日。7月17日(含)之前将纸质表提交至财务处的,财务处将于7月20-24日进行计税处理。
8月份接收纸质劳务费用表的时间为8月24日、8月27日,接收的纸质表财务处将于8月28日-31日进行计税处理。
(2)公务卡报销:
8月6日(含)之前报销的公务卡支出,财务处将于8月20日之前进行还款处理。未能及时报销且需在8月份还款的公务卡消费,请个人先行垫付还款,以免产生罚息。
9月份公务卡报销截止时间为11日,即9月11日(含)之前报销的公务卡支出,财务处将于9月20日之前进行还款处理。
财务处
2015年7月16日